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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用手環運動後,設了個簡單目標:一個月內要走五十公里。當初的想法很簡單:每週走個三次,每次走個四公里(當時的想法是有時走多有時走少,平均來個四公里應該還好。一個月算四週,那麼可以走十二次,平圴每次四公里,那就四十八公里,其中兩次不小心多走個兩公里,應該很容易就可以集滿五十公里了)

結果比想像來得快,今天二十五號,已經達成目標,下個目標是在九月底走到六十五公里,相對難度應該變高不少,加油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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醜腳  

這是我醜醜的腳底,聽說赤腳走路一段時間後,雖然腳皮會變厚,但反而會把腳皮磨的光滑,不知道是真是假,先留個相片作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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