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就 672 - 台式馬卡龍 覺得其實廿應該很容易可以成功才對,於是便邀臭小孩一起來再試看看,而且這次用分蛋法來作,基本上心理是認為應該要成功的。

所以作法就和上次的一樣,只不過一開始只有打蛋白。蛋白先獨自打一下子,然後再把糖倒進去打。那麼究竟要打到什麼程度呢?原來叫乾式發泡,也就是把打蛋器由蛋液拿起來時,末端一定會帶著蛋液,此時將打蛋器改為水平橫放,濕式發泡指的是蛋液尾端會因重力而彎曲下垂,而乾式則仍然保持水平不變。不過聽說乾式再來有可能打過頭,這我就不了解了。

那結果呢?又失敗了!怎麼會這樣?原因是對爸爸家的烤箱不熟悉,那台的火力似乎比較強,聞到味道去看時已經焦了... 其實一開始烤的是兩盤,焦的是中間那盤,表面有點變黑,這時底下那盤的表面居然還濕濕的,於是底下那盤放著繼續烤。沒想到處理完上面那盤後,底下那盤也傳出焦味,一看,由底部燒焦了,災情比第一盤還慘,只能忍痛倒掉。

最後只能吃上面那盤,想像他順利烤出來的樣子自我安慰一下。

看樣子是需要第三次的嚐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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